3月15日,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城关镇舒怡广场,开展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,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,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,营造安全、诚信、有序的消费环境。
活动现场,法院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、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,围绕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,结合典型案例,向群众细致讲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针对群众现场咨询的网购纠纷、产品质量、消费欺诈等问题,干警们逐一细致解答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,手把手传授证据留存、投诉渠道、维权流程等实用技巧,让群众听得明白、学得实用、用得放心。
“老人家,您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票据,遇到虚假宣传、消费陷阱要及时拨打投诉电话,依法维权……”针对老年人群体,干警们特别叮嘱要警惕保健品误导、虚假促销、预付消费、投资理财等常见消费陷阱,帮助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。
此次宣传活动在细雨中传递司法温情,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。舒城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,持续深化消费领域普法宣传,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消费纠纷,以司法力量守护群众消费安全,为构建公平诚信、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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