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县民政局扎实推进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民生工作,用心用情用力宣传相关救助政策,努力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力度,全力做好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保障。截至4月,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154人,其中分散供养8100人,集中供养1054人,累计发放资金3468万元。
细化认定条件。制定实施办法,明确特困供养保障范围,并对救助供养条件中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履行义务能力等做进一步细化规定,为精准识别提供依据。乡镇多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、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、抚养、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査核实,县民政部门加大入户抽查核实力度,确保保障对象精准。
积极进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。经过自理能力评估并已签订委托照料协议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,按月打卡发放给照料护理人。全失能人员的护理费655元/人/月,半失能人员护理费374元/人/月,全自理人员护理费57元/人/月,全县现有全失能306人,半失能660人,全自理7139人,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资金257万元。
加强监督管理。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,确保资金规范落实到位,每月加强殡葬数据比对,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,及时清退、停发补助,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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